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
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
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省人社厅实施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出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规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险法处理,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前何按选择的补缴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养老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省人社厅实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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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付基恒

出新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规社
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险法
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前何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补缴按相应年份的养老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
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省人社厅实施用人单位和人员,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单位按20%、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办理补缴时,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
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记者18日获悉,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并从欠费之日起,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
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
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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